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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枫桥经验”路 让调解高效便捷

2025-05-11 21:55:39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浏览量:
□王广智 本报记者 赵修彬

当事人只想着投诉,不接受调解怎么办?保险业的积压案件是否能在调解中心集中处理?当前通辽地区的出租车停运损失产生的纠纷能否走调解这条路?

带着保险行业林林总总的问题,日前,内蒙古通辽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17家辖内保险公司总经理、法务岗人员共计50多人来到通辽市银保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参观调研,共同探讨保险行业的调解之路。

从诉讼到调解

路漫漫其修远

在金融纠纷调解过程中,诸多保险公司只认可法院的审判结果,对调解工作的参与度不高、不认可,涉保调解工作推行效果不佳。据了解,从2022年至今,通辽市银保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共计受理案件17759件,保险案件受理数量963件,占调解中心整体受理数量的5.42%;保险案件调解成功783件,占调解中心整体受理数量的5.98%,保险案件整体占比较低;公司自主或引导推送案件比例不足1%,但保险案件调解成功率为81.31%,案件成功率相比较高。

在大部分的保险诉讼案件中,如果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审判,法院会按照原告诉请金额顶额进行调解或审判,而到调解中心调解能降低诉讼成本,降低公司的间接损失,能控制协商赔偿金额,最大程度为保险公司挽损,但是仍有部分保险公司宁判不调。因此,本次参观调研的目的就是让更多的保险类纠纷案件从诉讼变调解,更快更高效地解决保险纠纷案件。

从量变到质变

知其难不畏难

2024年底,一家财险公司与客户协商后达成理赔金额28.65万元,在支付赔款时客户被“黄牛”策反,要求公司多赔付5万元,否则就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公司在多番劝导无果后找到调解中心,经中心调解最终以29万元达成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司法确认后若客户再次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客户被“黄牛”策反、代理退保、赔偿不均衡等案件给保险公司带来损失的同时也影响着保险行业的声誉。本次参观调研参观结束后,召开了通辽市保险纠纷调解交流座谈会,座谈会上,调解中心主任段飞宇介绍了调解中心的基本情况。科尔沁区法院第五便民巡回法庭庭长兰志刚从专业的角度指出保险公司在审判、服务的过程中容易发生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随后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围绕如何让调解之路在通辽市保险行业开花生根,扎扎实实为保险公司和保险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

通辽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段剑说:“各公司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扎实实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在建立投诉平台、构建行业‘大消保’格局、行业诉源治理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让‘枫桥经验’的通辽模式在保险行业落地生根。各公司要加强与保险行业协会、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沟通协作,共同探索创新调解机制,拓展调解领域,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路上,在通辽金融监管分局的指导下,通辽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通辽市银保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着力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全力打造新时代多元解纷新局面,统筹推动全行业消保工作,形成一张图、一盘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消保工作格局,将各保险机构分散的调解力量整合起来,把行业调解的触角延伸到一线、下沉到基层,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携手共进,为通辽市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段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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